一
朋友现在站在前方不远的街口,我想我应该是看到他了,上了年纪以后他开始喜欢穿军绿色的风衣,其实就算他没有穿这件老土的衣服,在一群着急过马路的社畜中间,我也能一眼认出他。
从早上被吵醒到现在,我几乎一刻都不敢耽搁,一路略过了一天最重要的刷牙、洗脸、吃早饭,尤其是叠被子,如果天黑后回到家看见松软如旧的被子,我会怀疑自己一整天的日子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一场美梦。
手机在上衣口袋里疯狂震动,我的左手已经麻了,右手只好恋恋不舍的松开攥紧的暖贴,用两根手指小心着从另一边口袋掏出那个不断试图逃脱的光滑玩意。
上午八点,关掉烦人的闹钟,今天是我难得的调休日,截至下午三点,就是我的大学毕业第十年,走在街上是个令人讨厌的大晴天。没有下冰雹和刀子,没有再拒绝同学会的理由。
如果我不喊他应该还能拖延一会儿,这样想着,拐进身侧的早餐店,那道绿色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迎面而来的是个微胖的女人,动作熟练几乎在我打开手机扫码的同时,摆好了两个包子一枚茶叶蛋在红底的塑料盘子上,如果这个老主顾今天没有那么饿,那么现在他也有了吃下这一餐的理由,比如我。盘子里剩下茶叶蛋的最后一半蛋清,游戏已经更新好了。
早餐店的桌子上总有一种油腻感,好像这层玻璃天生腻着一层油污,如果有幸抽到刚被老板擦拭过的位子,不要欣喜,那会有一种直到离开都挥之不去的抹布味,跟二手烟一样浓烈。
我时常会安慰自己,手机壳就是在此时发挥妙用的,是不是白色的已经不重要了,这个背靠街边的方位,将手机举起来会累,胳膊肘在腿上会被日光笼罩,至于支在桌子上,没有人会这么选。于是当我摆好二指禅的架势时,对面已经冲到塔前刮走我几乎全部的血量了。
不远处的路口,东西向的绿灯再次亮了起来。
昏暗的包厢里烟味、酒味以及食物在胃里开始消化的腐败味道,等我寻到一处略显干净的位子坐下,四下已经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从刚才的酒席上我似乎就已经弄丢了他。今天第二次了。
房间里的大部分人应该是认识我的,我想是这样的,所以我用相同的微笑回应每一个人,向他们表现出我也认识所有人的样子。按照以往的性格,如果我有一百个理由证明自己需要来这个地方,但这里找不出一个我熟悉哪怕能叫出名字的人,我就也能找出一百个用来替代的熟悉地方。
似乎和我连续吃一家店三年直到它倒闭是一样的道理,妈妈将这个小小的习惯无数次认定为我至今找不到对象的罪魁祸首,而我只需要以同样的理由反驳她。正因如此,我的执着需要我一次性找到一个能够长久的伙伴而不是那些随意摆放的艺术照。
等前排的男人们调试好点歌台,我才发现自己头顶上那个黑色的箱子是一个巨型音响。将上衣的帽子习惯性拉下半遮住眉心,才将自己完美的嵌进软沙发的缝隙中,一开始坐在里面的那个胖女孩便要起身。
尽管我试图起身,身下的沙发却因为少了她的束缚完全变了形状,一阵骚乱之后,那个女孩去前面拿了瓶啤酒回来坐在了外侧那群叽叽喳喳的女孩中间,没办法,只能让自己尽可能的向靠墙的方向蜷缩。
老实说,我在脑海里思考了每一种可能的结果,却没想到巨大的音响竟让我愈发昏睡了。或者,即将晕死过去也不是没有可能。合上眼,我开始回想自己今天的穿着,黑色加绒运动裤和卫衣、分不清是纯白色还是米白的球鞋以及口袋里被塑料袋包裹的半个煮鸡蛋,不能更加安全的造型。
剩下的半个鸡蛋在被对方单杀第三次的时候彻底放凉了,已经八点半了,方才被云层短暂遮挡的阳光,有了继续照耀的底气,晒着后背暖洋洋的,稀碎的汗珠有些后悔没有翻找外套就匆匆出门了。
熟练的将剩下的鸡蛋打包,刚站起身就结结实实的撞在后面人的身上,头上没有滚烫液体,看来是位不爱喝粥的食客。果然,再次睁开眼朋友的脸出现在面前。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比如在早餐店迷路了之类的来缓解气氛。朋友拿起手机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要不要再来一把啊同学。
声音从我的组队聊天中传出来,刚才游戏里那个自称十九岁的男大学生。
头顶的音响切换成爆裂的金属音乐了,我好像是被人开车带到这里来的,甚至等不及我吃完最后半个鸡蛋。妈妈总说刚吃完饭不能乱跑,我想将这个道理讲给死死拉住我的那只手,刚张开嘴,风便灌满喉咙,再想发出声音的时候,却提不起一点力气。
有人在喊我,我需要回答他。
二
我感觉自己应该还是有喜欢女孩的能力的,尽管很多人都说不婚主义者往往伴随着性取向的问题。
走进家门的三十分钟前我同主管说自己明天,其实已经是今天早上,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第一次在凌晨一点之前离开了公司大楼,并请了一整天的假,就算他会扣掉年假中的一天和全勤,也是很久以后要考虑的事情了。
现在是,凌晨两点,我在泡热水澡。
我想我患这种怪病已经很久了,我现在已经从潜伏期的困惑到了病发的愤怒。从那时开始,我的身体越发不受自己的控制了,每当我想要思考什么事情或者某个人的时候,身体总会自以为是的把其他东西呈到我的脑子中来,有时是一段歌词、有时是一句顺口的广告词。
直到最近我才学会了一种独创的疗法,尽管我的身体有了自己的想法,但它应该还没有完全脱离我的掌控,总有遗落的一小部分还属于我自己。于是我将自己泡在浴缸里,闭上眼睛,试图骗过自己的身体。
我想我可以盘算一下明天见她的事情了,身体已经睡着了,如果不是有了上次的经验,我恐怕会被它一起拉进梦乡。
迅速从浴缸里起身,现在是凌晨两点半,如果六点钟一切都来得及的话,我还有至少三小时的睡眠。我平时是一个不需要定闹铃的人,因为哪怕是午休,任何睡眠的过程我都没有养成拉严窗帘的习惯,只要在太阳照在脸上的时候准时起床,就一切都不会耽误。可是似乎没有太阳愿意在冬天的六点钟照亮我,等到终于选定了起床铃声,时间来到凌晨三点钟。
凌晨四点钟,凌晨五点钟,当我第三次睁开眼的时候,手表上的指针来到六点四十五,在短暂的愣神过后,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来不及了。
前天晚上熨好的外套和我最昂贵的衣服们整齐的挂在门后,我甚至觉得应该额外带一件衬衫放在提包里,却在耗费了昂贵的五分钟研究了可能性之后,发现并没有合适的摆放能够让他们两个都变得容易取出,于是果断将多余的衬衫丢在来不急叠的被子上。
约定的路口一如既往的拥堵,我到达这里时候看了眼坐落在下个街区的车站,那里有一面巨大的时钟挂在高楼的每一面上,如果有一块多年前的手表,一定要在这里校对才能叫人心安的,想必老板们也是如此。
尽管我看到的这面已经被工人的绿布和脚手架围住一半,没有什么东西能在清晨不被看清,此时刚好九点钟,时间刚好,充满电的车也在不远处的计费停车场。
我一直很疑惑,那些都市电视剧的男主究竟怀着怎样的勇气,能够让他们敢于在早高峰的车流中看着女主说话长达数分钟。就像此时我并不知道后座的人是坐着还是趴着,但是如果她忽然跳车逃走,余光里消失的白裙会立刻提醒我。
专职司机么?听着车里仅有的导航播报声,我的感受似乎有些后知后觉,这并不奇怪,就像我现在同样不知道为什么傍晚的聚会要在一大早先开到如此遥远的地方去。
最近越来越健忘了,在我们一前一后坐在车里看着不远处的人工湖发呆的时候,我只觉得这里似乎欠下过一定要在同学会之前完成的约定。我摇下车窗急于找一个常年居住在湖边的人求证,可是湖边找不到任何可靠且博闻强记的人,流浪汉、标志性建筑的工人或是环卫大姨。
我能看到的,两个又两个相爱的人走在长条木钉成的断桥上,往返指点,那些坐落在夕阳里的模糊轮廓,哪怕就在似远似近的方向。可他们也许连自己两个人的路程都只是靠感觉这种东西摸索,看不到什么让人信服的事实。
夕阳到了只能铺撒在整片湖面的时刻,它也会迟暮会和我的每一天溜走,就像后座的身影,不管我什么时候合上车窗,都不会再看到她的白裙。
不多时天气转冷了,我从已经凉掉的洗澡水里起身,并不着急离开这里,寒气还没有到入骨的程度,只有我会率先苏醒,身体的预热尚未抵达最终倒计时。
三
班长正在做开场白,一开始大家都希望刚结婚不久的班助老陈讲几句,毕竟大家谁会记得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是班长,只是他自己铭记在心罢了。但老陈像是是被人从工作岗位上临时拉过来的一样,婉拒了两旁起哄的,他估计都喊不出名字的老同学,一颗一颗夹着面前的炸花生。
班长应该是要说一句自己先干大家随意的客气话的,可他没说,大家也没等他说完便开始了互相问候敬酒的流程。
在早餐店被抓包后,我已经快十个小时没有打开游戏了。今天的同学会令我厌倦其实还有第二个原因,今天也是我一定要去墓地的日子,倒不是家里已经有什么过世了,只是我觉得他一定想去。那个因为我的一句告诫直到现在滴酒未沾的男孩。
坐在他新买的电车后座,我第一次十分讨厌早餐店热情的胖阿姨,一阵阵反胃让人不敢开口说话,好在可能是我穿了白色裙子的缘故,司机先生也出奇的话少。车子开过大片人工湖之后就算离开市区,也距离目的地不远了,那个在我小时候长时间被当做海的堰塞湖,一直漫延到墓地坐落的山前面。
既然是他的长辈,装满黄纸的黑色塑料袋也应该全部挂在他的手上才能显得虔诚。上大学那会儿,众多试图撮合我们的朋友总会以此来劝说我,一个重感情的男人现在不好找啦,最重要的是......最重要的是两个人总要有一个走在前面,我向来懂得将别人的劝说讲成另一个版本反过来说服他们。
站在一块前后都刻满字的石碑前,看着他将手里的三根香深深的插进堆积成山的香炉里,我把手从外套的袖子里甩出来,做好了同样进行仪式的准备。
“我自己就够了,再多香灰就要塌下来了,在我没有搞明白这些香灰究竟该怎么处理之前,还是别冒这个险了。况且,昨天他们几位老人家给我托梦了,让我别总麻烦你,真的。”
可是背面的每个人我也都记得,山上的风一如既往的猛烈又突兀,如果他选择护住没有戴帽子的我,便没有更多的精力阻止香灰的离开。但他无非是选了一件更加容易完成的事情去做,做了,便会期待一个自己满意的结果。
一个新的暖手贴被放进口袋,垃圾丢进空荡荡的黑色塑料袋,一个旧的塑料袋看上去很新,但只要被人用手提起过,就会留下一缕缕的折痕,就算被舒展开也始终有迹可查。
继续沿着台阶往更高的几排去,只是因为我早就已经过了能无伤偷吃贡品的年纪,大约经过了四五排的样子,就来到了属于我自己的那块地方。原本工作人员坚决不同意我提前将自己的名字刻上去,那是一个老实的庄稼人,握着机器的手上满是皱纹,带我来的销售将他拉到一旁,熟练的将一包烟塞进他的上衣口袋,他回头看看我,没有再说什么。
我忽然想起之前选修课老师留作业的一本书,已经记不清小说具体讲了什么,只清晰的记着因为那段情节引发的死亡讨论。二十出头的人谁会真的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呢?除了两个注定孤单的不婚主义者罢了,在下方不远处的男人一直有个出名的梦想,大家都笑骂他小小年纪的庸俗。
“如果谁都不记得我的话,突然暴毙,难不成臭在自己精致的家里?”
前几年的一次我们在他家楼下的牛肉板面合吃一碗超大超辣的款式,我诚恳的询问他原因的时候,他这样回答我的。
于是第二天,我再次找到推荐我来这里的销售,告诉他,我需要提前把名字刻上去。否则,等真的曝尸在外,人家会不会因为面对这么多坑洞犯难,而把我丢进不远的人工湖里也未可知。
四周围的同学都逐渐放下碗筷开始聊天,对面的班助老陈终于找到开溜的理由,班长跟几个有些醉意的同学依旧挽留,可谁都没有将错过地铁后的老陈送回家的打算,便只好作罢。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他们非要把这位在校就算不上熟悉的老师拉来凑人数的,反倒在老陈刚刚合上包厢门就开始发出自由的长吁短叹。朋友在自己的位子上划着手机,我的手机在上衣口袋里,静悄悄。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也喝酒了,只是等我从卫生间再次回到包厢,看到的一群或深或浅的酒鬼喊着号子向下个目的地出发,未免有些责任心在身上,只能由着他们拉拽着随波逐流。
从那时起,我就没有再见到他的身影。
如果有一双手把我从流波里拽出来就好了,而现在,我快要被头上的巨大音响哄睡。

评论
发表评论